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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转发】关于大连海事大学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公布及复核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6-02-16

各位考生:

 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评卷工作已经结束。为了确保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及时有效的查询考试成绩,同时,了解相关规定和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成绩公布

  1.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已公布于网站。(网站地址http://120.27.41.98/graduata/dlmu.jsp)

  2.预计今年3月中下旬国家公布复试最低分数线,此前我们无法回答考生关于是否获得复试资格等录取方面的问题。

  3.考生可参看本网站发布的2015年我校复试相关规定,提前准备复试。

  4.我校不向有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寄发通知,国家公布复试最低分数线后,请考生自行到本网站查看我校复试程序、要求和各专业复试分数线。

  5.通过了国家规定复试分数线,但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,请自行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。

  6.由于国家最低复试分数线尚未公布,总分专业排名仅供参考。注:法学(030100)01方向与02-06方向分别排名;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(050211)01-04方向、05方向、06方向分别排名;工商管理(120200)01-03方向与04方向分别排名;交通运输工程(085222)01-05方向、06-10方向、11-14方向、15-19方向、20方向分别排名;船舶与海洋工程(085223)01-05方向、06-10方向、11-14方向分别排名,请以上专业考生注意。

二、成绩复核

  考生如对评卷结果有异议,可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提出书面复核申请。我们会及时将复核结果已邮件或电话短信的形式通知考生本人。

  申请成绩复核时间:2016年2月16日—2016年2月20日早上8:00点。申请复核的考生需填写“大连海事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初试复核成绩申请汇总表”(附件1),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邮箱:yanzhaoban@dlmu.edu.cn。同时,还需填写“大连海事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初试复核成绩申请表”(附件2),并在规定时间内传真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,传真号码为0411-84728329。逾期将不再受理。

  如有特殊情况,请考生发送邮件至yanzhaoban@dlmu.edu.cn,我们会尽快予以回复。
 

附件1:大连海事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初试复核成绩申请汇总表

附件2:大连海事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初试复核成绩申请表

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

2016年2月16日